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电话:【甲方电话】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电话:【乙方电话】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乙方具备相关的建筑承建资质,能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 甲方拥有废旧回收厂房建造的需要,愿意委托乙方进行建造;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甲方要求乙方建造废旧回收厂房,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建筑、设备安装、消防系统等工程。
1.2 本合同所指废旧回收厂房的具体规模、标准、数量、位置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附件名称】。
第二条 工程工期
2.1 建造工程的工期为【工期长度】。
2.2 工期的计算方法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节假日不计入工期。
第三条 工程费用
3.1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为【费用标准】。
3.2 工程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 乙方在建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建筑标准,保证废旧回收厂房的质量。
4.2 在工程竣工后【验收期限】内,甲方有权对废旧回收厂房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补、更换等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罚款。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应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7.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
7.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
7.2.1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7.2.2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经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后未能改正。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涉及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