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菜化肥购买合同

甲方(卖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愿意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采购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以下化肥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2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上述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2.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化肥产品满足**相关质量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2.2 乙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检和验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甲方负责更换或退款。
第三条 交货方式和时间
3.1 甲方负责将产品按照乙方要求的地址进行交付,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
3.2 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的指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的交付,交货时间以实际履行为准。
第四条 价款支付
4.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相应货款。
4.2 乙方须在货款支付后的指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按时交付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6.2 如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一个月。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协商续签合同。
7.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解除。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