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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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具体描述出租物品)
1.2 出租物品的数量、规格、质量、价值等详细情况见附件清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次租赁期限为:
(具体描述租赁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或租赁期限的具体规定)
2.2 乙方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具体规定)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
(具体描述租金的金额、频次及支付方式)
3.2 乙方应在每次租金支付日前(具体规定)天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指定账户或直接支付给甲方。
3.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照每天租金金额的(具体规定)倍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及维护责任
4.1 乙方承诺妥善使用出租物品,不得私自拆卸或改动,必要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2 乙方应负责出租物品的维护保养及合法使用,保证其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
4.3 乙方应按时将出租物品返还给甲方,并自行承担返还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先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每天租金金额的(具体规定)倍支付违约金。
5.3 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正常提供出租物品,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具体规定)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友好协商处理解除事宜。
6.2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照约定返还出租物品,甲方应按照约定退还相关押金。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
7.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