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硬化清包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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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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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地面硬化清工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进行地面硬化清工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地面硬化清工范围:(详细列出需要进行地面硬化清工的区域,如工厂车间、仓库、停车场等)
2. 工程进度计划:(约定工程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地面硬化清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安全规范。
2. 乙方负责准备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并保证其符合安全要求。
3. 乙方应按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
4. 乙方负责工程期间的现场管理,并协调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展。
5. 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第三条 合同报价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工程的总报价为(具体金额),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等。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工程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尾款。
第四条 变更和索赔
1. 任何一方发现工程存在问题或需要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工程内容。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或延误,甲方应支付相应的变更费用或赔偿损失。
3. 乙方如因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施工进度受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索赔费用。
第五条 履行期限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了解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双方同意对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如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终止:
a) 甲方提前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b) 工程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进行;
c)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在补充协议中书写明确。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解释和争议解决,均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