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批发转让合同

甲方(出售方):(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购买方):(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第一条 转让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钢材全部或部分转让予乙方:
(列出转让钢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1.2 转让物品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对转让物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决。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以(确定的单价)的价格购买甲方转让的钢材。转让价款共计(确定的总价款)。
2.2 转让价款将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支付方式,例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第三条 交付方式与时间
3.1 甲方负责将转让物品按照约定数量和规格送至乙方约定的地址,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
(列出具体的交付细则)
3.2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确定的交付时间)内将所有转让物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保证与售后服务
4.1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钢材为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质量问题或侵权行为。
4.2 甲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提供转让物品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有需要,甲方还应提供购买发票、运输单据等相关单证。
4.3 如发生甲方在转让过程中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或部分转让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转让价款,则应按照合同金额的(确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转让物品,则每延迟一天应支付相当于合同商品总价的(确定的违约金比例)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6.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确定的合同有效期)。
甲方(出卖方): 乙方(购买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