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监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鉴于:
甲方拟进行软件系统的开发、实施并投入使用,考虑到软件系统建设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为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监督软件开发过程中相关的投资与费用,甲、乙双方本着互信、平等互利、共同协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总体目标
甲方委托乙方对软件系统开发、实施与投入使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要求进行。
1.2 工作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全面监理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并对软件系统的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监督管理。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详细约定。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价款总额
甲方按照开发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与乙方商定合理的监理费用,具体金额如下:
【具体金额】(大写)人民币。
2.2 付款方式
2.2.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监理费用的30%(【具体金额】人民币)作为预付款项,用于确保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2.2.2 甲方应在软件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里程碑等重大事件完成后,按约定支付相应部分的监理费用。
2.2.3 甲方应在软件系统开发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监理费用。
第三条 合同履行
3.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严格把关软件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3.1.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开发过程中的监理报告,详细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3.1.3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
3.1.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完成相应的监理工作。
3.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保证乙方能够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3.2.2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支持。
3.2.3 甲方应及时解决软件系统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四条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动乱、**行为等。
4.2 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软件系统开发工作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或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进行相应费用的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违约责任的认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责任的处理
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6.1.1 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
6.1.2 因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6.2 解除合同的后果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实际履行的部分进行费用的结算,并进行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保密义务
双方对于获取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并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7.2 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为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合同约定期限】年。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软件系统的知识产权归属
除另有约定外,软件系统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8.2 乙方的权利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关于软件系统开发相关的技术、经验等,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的补充、修改以及附件的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10.3 本合同效力以及解释与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