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住房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和公平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拥有的品质住房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出租物及地址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品质住房,位于(详细地址),具体房屋情况如下(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间数量、装修情况等)。
第二条 出租期限
本合同的出租期限为(具体日期),共计(具体时长),自yyyy年MM月dd日起至yyyy年MM月dd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按月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租金每月(几号)定期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在每次付款时务必注明付款事项及房屋地址,以便甲方进行核对。
第四条 房屋使用
1. 乙方必须按照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方式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2. 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或让与房屋给第三方。
3. 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道德、公序良俗的行为。
4. 乙方须爱护房屋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须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
第五条 维修及装修
1.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维修,如由于乙方故意损坏或不当使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将负责全部修复费用。
2. 乙方如需装修房屋,应提前向甲方递交书面装修计划,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进行装修时,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装修规范进行。
3. 乙方进行装修或改动房屋后,应恢复原状或得到甲方的同意后保留。
第六条 安全和防火
1. 乙方须保证房屋使用期间的安全,不得在房屋内进行危险行为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如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火灾或损害他人财产,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处理
1. 乙方在租期内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2. 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中途空置房屋,已交付的租金概不退还。
3. 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相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使用房屋,需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续租。
2.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续租需求,应在合同到期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确保房屋交接事宜。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为本合同的附加协议,任何口头约定将无效。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因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可解除合同并进行结算。
甲方(出租人)签名: 乙方(承租人)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