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瓦工清包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瓦工清包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及要求
1. 工程名称:(填写具体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填写具体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填写具体瓦工清包工程范围)
4. 工程期限:(填写具体工程开始和结束时间)
二、工程报价及支付方式
1.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甲方需在工程开始前支付工程款项的(具体比例)% 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支付。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 乙方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工程完成后,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尾款。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或未提供必要协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具体比例)% 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乙方加快工程进度,或终止合同等,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利用。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律为准则。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工程完工后15个工作日,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视为本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