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回扣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下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协议,现双方特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内容:
1.3 项目地点:
1.4 项目工期:
1.5 项目预算:
第二条 回扣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回扣金额,该金额为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费用的一定比例。具体的回扣比例为(具体比例)。
2.2 乙方应当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回扣金额明细清单。
2.3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回扣金额明细清单后的(具体天数,如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回扣金额。
第三条 项目变更
3.1 如项目合同发生变更,甲方和乙方应当根据变更后的项目预算重新协商回扣金额。
3.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后的回扣金额应当写入变更合同,并遵循第二条的支付方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乙方未按规定提供回扣金额明细清单或未按时提供,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回扣金额,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回扣金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当对项目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及其他双方在合作中涉及到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泄露、复制、公开。
5.2 经合作结束或协商一致,双方应当归还对方所提供的保密材料或以书面形式确认销毁。
第六条 合同效力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附在本合同正本上,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7.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