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证券承销合同

甲方:(发行方全称)
乙方:(承销商全称)
鉴于:
1. 甲方拟发行短期融资证券(下称“证券”),并邀请乙方作为承销商进行承销;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邀请,并以自身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进行证券承销。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发行规模及期限
1. 甲方拟发行的证券规模为(具体规模),期限为(具体期限);
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证券的有效承销和销售。
二、承销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作为证券的承销商,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作为报酬,具体比例为(具体比例);
2. 承销费用应在证券发行后的(具体支付期限)内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对证券的发行进行周密的准备工作,确保发行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和证券的有效性;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证券发行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 甲方应承担与证券发行相关的法律责任和风险,保证甲方的信用状况和合规性。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参与证券的承销和销售;
2. 乙方应依法依规进行证券承销,确保承销过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3. 乙方应在承销和销售证券中履行诚信义务,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 乙方应对证券的承销结果负责,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证券发行失败,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风险提示
1. 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对相关风险有充分的了解;
2. 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因证券承销和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六、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七、生效期限及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证券发行完成后的(具体期限);
2.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解约时应提前(具体期限)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