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拥有位于[厂区地址]的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现甲方同意将电站出租给乙方,供其使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光伏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数量
1.1 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厂区光伏电站租赁给乙方使用。
1.2 电站的基本情况如下:
(1)位置:[厂区地址]
(2)额定容量:[电站容量]
(3)设备情况:[电站设备情况]
(4)出租期限:[出租期限]
1.3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电站,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固定租金,租金金额为人民币[租金金额]元整。
2.2 租金的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每月[支付时间]之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使用权和用途
3.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电站的使用权。
3.2 乙方在使用电站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与光伏发电有关的规定,保证电站的正常运行并按时支付租金。
3.3 乙方不得将电站用于非法、违法或有损**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四条 电站维护和保管
4.1 甲方保证电站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按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发电效率。
4.2 乙方在使用电站时应妥善保管设备,防止人为破坏或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终止。
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3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如甲方需要收回电站,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出现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