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电机转让协议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一台闲置电机,并有意将其转让给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物品信息
1. 转让物品:(电机详细信息)
品牌:
型号:
规格:
产地:
出厂日期:
使用年限:
购买价格:
2. 物品状况:该电机经过甲方持续维护保养,并且在转让之前经过检验确认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故障、损坏等问题。
3.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以_______(货币单位)的价格购买该电机。双方同意将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约定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将电机按照约定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并将其所有权移交给乙方。
b) 保证电机的所有权清晰,并不存在其他第三方对其所有权提出异议。
c) 出具电机的转让凭证及相应的必要手续文件。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享有电机的所有权。
b) 对电机进行合理使用和保养,避免损坏或丢失。
c) 在乙方收到电机后,应立即检查电机的外观和功能,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解决。
三、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按照约定价格将电机转让给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________%。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款,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________%。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交付电机成功完毕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