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房屋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卖方):
姓名/名称:【甲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买方):
姓名/名称:【乙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是宾馆房屋的合法所有人,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宾馆房屋出售给乙方,并且乙方同意购买该宾馆房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
1.1 宾馆名称:【宾馆名称】
1.2 宾馆地址:【宾馆地址】
1.3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
1.4 房屋总层数:【房屋总层数】
1.5 出售价格:【出售价格】元(人民币)(大写:【出售价格大写】)
第二条 交易方式
2.1 甲方将按照乙方支付全款的要求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2.2 经过过户手续的完成,宾馆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交款方式
3.1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元(人民币)。
3.2 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方应将余款【余款金额】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过户手续
4.1 乙方应负责办理宾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2 甲方应积极提供乙方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3 过户手续办理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办理期限】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房屋交付
5.1 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后,宾馆房屋及其相关设备交付给乙方。
5.2 交付时,甲方应保证宾馆房屋的正常运行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5.3 乙方接收宾馆房屋后,应当自行负责后续运营和维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违约,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或未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6.2 若甲方违约,未按照约定交付宾馆房屋或未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支付的定金返还给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合同的解释、效力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