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体宿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大型集体宿舍租赁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意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大型集体宿舍(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大型集体宿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施和服务:床位、桌椅、衣柜、公共卫生间、公共厨房等。
1.2 租赁物具体地址:(填写具体地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填写期限),共计(填写天数)天。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3.1 租金:
租金为每月每位乙方缴纳人民币(填写金额)元,共计每月(填写金额)元。
3.2 押金:
乙方需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租金总额的(填写比例)作为押金。在租赁期届满并归还租赁物,并经甲方检验无损后,押金将全额退还给乙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四条 使用规定
4.1 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物,并对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整洁和安全。
4.2 乙方需遵守租赁物的规章制度,并严禁有损租赁物设施和影响其他承租人正常使用权益行为。
4.3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用于其他非约定的用途。
第五条 维修与保养
5.1 租赁期内,如租赁物发生损坏,甲方将负责进行维修或更换。
5.2 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或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过另一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在租赁期届满且乙方对租赁物进行了归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7.2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租赁物恢复为原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任何设备和钥匙。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合同的传真件、复印件等形式经各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争议事项,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