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地址)的院落,并同意将院落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对象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院落,包括庭院、花园等租赁给乙方使用。
1.2 租赁用途:乙方仅限于在租赁期限内以居住和日常生活使用为目的,不得用于其他商业和非法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共计______期。
2.2 若乙方在约定租赁期满前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金额为______元/月。
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月应在每月租期开始前的______日前,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3.3 租金逾期处理: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照租金金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
4.1 乙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押金,金额为______元。
4.2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将院落正常返还给甲方,甲方没有任何未结费用和损坏情况的情况下,押金将在签订退租协议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院落使用及维护
5.1 乙方应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使用院落,不得进行违法、危险或有损院落形象的活动。
5.2 乙方应负责对院落进行日常维护和清洁,保持院落的整洁与安全。
5.3 如因乙方过失导致院落内的设施或物品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6.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6.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时,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6.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各自保留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