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股份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拥有良好信誉和声誉的公司,注册地位于(地点)。
2. 甲方股份占有(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 乙方希望购买甲方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
基于甲方与乙方上述情况的一致意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股份
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股权”)以总价款(金额)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总价款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付款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股份过户手续
1.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总价款之后,应及时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和手续办理完成的通知书交付给乙方。
2. 所有股权转让的法律、税务和**监管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股权的风险与利润
1. 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权及利益。
2. 乙方自股权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有权就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相关利润,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
1. 甲方保证其所持股份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查封、限制流通等情况。
2. 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后,不会以任何方式、原因或借口变更、减少或转让其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总价款,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