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辆翻新合同

甲方:(企业名称)
地址:(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企业名称)
地址:(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工程车辆翻新方面的权益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述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工程车辆进行翻新工作。
1.2 工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车、挖掘机、装载机等。
1.3 翻新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车身修复、内部系统维护、涂装等。
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翻新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具体金额)。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合同价款作为预付款。
2.3 翻新完成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翻新合格证明,甲方应在收到翻新合格证明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90%的合同价款。
三、合同履行期限
3.1 翻新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工期)内完成。
3.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翻新工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四、品质保证
4.1 乙方保证提供的翻新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行业标准。
4.2 翻新后的工程车辆应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外观。
4.3 如甲方在收到工程车辆后发现翻新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退还相应费用。
五、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保密协议予以保护。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未授权的第三方披露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
六、违约责任
6.1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具体比例)作为违约金。
6.2 如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争议解决
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修改,并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签署日期) 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