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木船出售转让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买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双方甲乙双方的自愿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信息
1.1 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将其拥有并合法所有的小型木船(以下简称“商品”)出售给乙方。
1.2 商品的详细信息如下:
型号:
规格:
所在地点:
使用年限:
其他附加配件/设备(如有):
第二条 购买价格与付款方式
2.1 商品的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全款。甲方收到全款后,应当将商品交付给乙方。
2.3 乙方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购买款项。
第三条 商品的交付
3.1 甲方应保证商品的所有权合法有效,商品不受任何限制、抵押或质押。
3.2 乙方应自行承担商品的过户、登记及相关手续费用。
3.3 商品的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
3.4 乙方应自行负责商品的运输、搬运及与之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商品的保证
4.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商品的质量、性能、功能等符合商品描述,并保证商品未曾经受过重大损坏。
4.2 乙方在商品收到之日起_______天内,享有对商品进行检验的权利。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退还商品,并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
5.2 如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内容,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商品交付完毕、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