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地磅合同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地磅所在地)的地磅设备(以下简称“地磅”),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地磅设备
1.1 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地磅设备的具体描述)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地磅设备的转让。
1.2 地磅设备的转让包括设备本身及与地磅设备有关的一切附件、相关文件和知识产权。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以(转让价格)的价格购买该地磅设备,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具体期限)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格。
2.2 乙方应以转账方式将转让价格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磅设备的过户手续。
第三条 地磅设备状态及质量保证
3.1 甲方保证其作为地磅设备的合法所有人,并且该地磅设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司法和行政纠纷。
3.2 地磅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在转让时应当不受损坏和磨损。乙方有权对地磅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降低转让价格或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 过户手续及费用
4.1 甲方应提供地磅设备过户所需的所有合法文件和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2 地磅设备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终止
5.1 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支付转让价格;
(2)地磅设备在交付乙方时存在问题,经过协商后未能解决;
(3)依法需要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5.2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地磅设备归还给甲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出现本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3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约定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